这是墙外討生活的邮差、信使们,每次进城后最喜欢扎堆的地方。
在这里,能用最便宜的价钱买到掺水的合成啤酒,也能用一杯酒的代价,换来整片腐海区域最新的情报和流言。
朝鲁也是在这里,结识了那几个愿意和他一起共同组队、申请信使资格的生死兄弟。
朝鲁找了个角落的空桌坐下。
点了杯最便宜的啤酒,开始喝闷酒。
满脑子都在想“不死鸟”的事情。
咚。
两个装满冰凉啤酒的玻璃扎啤杯,重重顿在朝鲁面前的木桌上。
酒沫四溢。
朝鲁一愣,抬起头。
只见刚才在行会大厅里遇到的那个风衣男,已经拉开他对面的椅子,坐了下来。
那条大黄狗,正趴在桌子底下,吐著舌头。
“呃……您这是?”朝鲁有些不明所以。
“別紧张,小兄弟。”男人连忙摆摆手,將其中一杯推到朝鲁手边:
“我只是来……打听些事情。”
“您想打听什么?”朝鲁没去碰那杯酒,而是向后靠了靠。
男人喝了一口啤酒,开门见山:
“刚才在行会,我听说你在打探『不死鸟这个小队?”
“您知道不死鸟?”一听这话,朝鲁顿时来了精神,眼睛一亮:
“您知道那个女人……那个黑衣牧人?”
“呵……”男人闻言,发出声轻笑,摇了摇头:
“女人?
“小兄弟,你搞错了。
“不死鸟这个队伍里……什么都可能有,甚至可能有腐海里爬出来的怪物。
“但唯独,不可能有女人。”
“啊?”朝鲁彻底愣住了。
“我叫鲁邦。”男人放下酒杯,伸出右手:
“如你所见,是个牧人。”
朝鲁机械地伸出手和他握了握,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:
“为……为什么不可能有女人?”
“你说的那个『不死鸟小队……
“早在四十年前,就已经团灭了。
“那个时候,我还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……”
朝鲁张著嘴,连面前的免费啤酒都忘了喝。
“那是一个,全部由流浪士兵组成的队伍。
“在那场大灾变里,在对抗腐海的战役中,他们的国家灭亡了,军队也溃散。
“没有办法,那些活下来的大兵,就自发组织起来。
“他们,可以说是信鸦行会成立后的……第一批次牧人。
“专门跨越最危险的腐海区域,传递信息、运送物资、帮人解决困难,以此换取佣金。
“其实……